2019年:大力實施補充耕地項目;全面調查掌握全縣礦產資源分布及經營情況,制定砂石等礦產資源開發經營方案;
2020年:逐步開展砂石等礦產資源經營;
2021年:依法規范經營礦產資源,實現運營效益凸顯。